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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3816日至1014日对人社局党委及下属6家副科级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3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人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学习的全面性、注重学习的系统性、把牢学习的导向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做到有学习考勤、有学习记录、有专题研讨,理论中心组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引领推动全局广大干部群众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各支部结合党员冬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积极动员各支部党员干部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党员干部撰写《冬训战鼓擂,砥砺正当时》《坚定不移跟党走 踔厉奋发向未来》等冬训微感悟作品,在学懂悟透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人社初心,勇担人社使命。三是打造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和特色化阵地,5月11日举办了市人社系统“激昂青春展风采 人社奋进向未来”演讲比赛,5月28日举办了市人社系统“赓续红色血脉 永葆廉洁初心”廉政实境教育活动,组织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参观盐城新四军纪念馆。除此以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讲座和“我为你诵读”等主题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二、关于“省‘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网上在线学习参与度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5月31日印发东人社发〔2024〕7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制定“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二是加强日常岗位练兵,突出重点、真学实练,依托全国在线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鼓励引导干部职工自主参与“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确保日常练兵不走样、不落空。三是根据盐城要求,组织系统内45周岁以下人员参加人社“练兵比武”考试,争取在省和盐城市比赛中获得更好的成绩。

三、关于“学习强国参学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学习强国”常态化学习意识,持续提高参与度水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锻造品格、锻炼能力。

四、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工作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经局党委会研究,对相关业务职能进行了明确:就业促进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监管职能划归职建科,职建科负责技能培训行政职能,考培中心负责技能培训业务经办职能,劳务派遣机构监管职能划到就业促进科;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规范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专项评估,确定培训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政府补贴性职业(工种)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定并公布《东台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目录》和《东台市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对培训补贴标准实行阶梯性管理;对全市规上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摸排技能人才培训需求,动态掌握全市主导产业技术人才需求。二是通过“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注意事项和求职招聘需警惕十大陷阱两篇宣传稿件。三是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年度核验,并组织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动员相关人力资源机构参评省AAA级信用评价工作。四是积极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网上超市。五是做好召开全市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题会议准备工作,全面梳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政策法规,撰写和编制相关会议材料。

五、关于“省人社系统一体化信息平台使用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广泛开展宣传,全面介绍省人社系统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社经办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人社系统各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经办能力显著提升,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进一门能办人社所有事。

六、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反映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3月盐城人社局下发《关于试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试行。2023年6月6日,盐城市人社局相关处室通过工作群发送了该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此项工作,并要求各地参照盐城市局文件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6月底前出台相关文件。我市于6月7日及时制发了本级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上级沟通力度,做到上级政策及时在基层落地落实。

七、关于“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四位一体”招聘服务模式,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79场次,先后两次举办“盐工学子东台行”活动,组织110多名盐工学子来东参观晶澳、领胜、超晶、天合、中节能等重点企业,邀请河南、安徽两地5所高校就业负责人来东参加2024东台科技人才对接会,截止6月底,省厅通报我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02人。二是分层分级开展云端探岗,在省“就在江苏”招聘平台、盐城“盐职有你”直播带岗平台、“东台就业”小程序开展线上招聘4场次,制作直播招聘短视频16期,发送招聘短信40万条。今年4月10日,天合公司在省“就在江苏”官方抖音平台开展直播带岗,观看人数达3.2万人,创下全省单个企业直播带岗流量最高纪录。三是精心安排校园招聘线路,针对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精心绘制赴外引才地图,为企业定制了西北线、安徽线、河南线、上海线、省内线等五条引才专线,组织晶澳、天合、磊达、富乐华等233家(次)重点企业,赴省内外高校开展校园招聘36场次,累计接受大学生报名2064人次。四是举办东台学子家乡行活动,7月25日,我局组织近400名东台籍大学生开展看城市、看乡村、看园区、看企业、看项目“五看”活动,同步推介东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就业创业人才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五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校企对接,完善企业学员“点单”、人社部门“派单”、培训机构“接单”工作链条,一企一策开展企业岗位技能培训,2024年上半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2239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756人。针对“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未达序时进度”问题,迅速做好新型学徒制班级存量结项工作,对接盐城市局职建处和盐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东台中专校增加相应的技能等级认定项目,2023年11月份对国贸集团学徒制项目考核结项,结项人次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次。2023年11月已考核完成人数307人,完成全年事业发展指标。

八、关于“人力资源市场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选址。去年12月,我局向市政府呈送了市场建设选址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利用原图书馆一楼、西侧附楼及南侧场地新建市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二是赴外考察调研。我局先后赴张家港、启东、海安、高邮、响水等地考察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积极吸收外地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先进经验。三是开展安全检测。3月25日,组织了安全抗震鉴定技术服务工作招标。目前,中标机构已完成对原图书馆大楼安全检测工作。四是完成土建招标。5月28日,组织了市场建设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工作。目前,中标机构正在完善土建设计方案,协助办理立项手续。

九、关于“社会保障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6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57254人,指标人数16.199万,指标完成率97.08%,新增参保7941人,指标人数9900人,完成率80.21%。一是广泛宣传政策。广泛宣传按时缴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利好,动员灵活就业人员早参保、及时续、多缴费。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和镇区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调度,分工负责,共同协作,形成合力。三是扩大覆盖范围。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参加“五险”,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参加工伤保险,并动员其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升我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率。五是规范劳动关系。加大对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外卖配送、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指导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明晰劳动关系,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保证。

十、关于“信访矛盾化解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信访矛盾化解成效明显。一是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突出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行动,上级交办3件,已化解3件。二是召开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题会议,交办落实化解和稳控案件共计28件,要求责任科室、单位制定攻坚化解方案,多措并举开展攻坚化解行动。三是每周召开局信访联席会办会议,研判研究化解我局信访难题。四是建立局信访和12345工单月通报制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2024年以来,共计成功化解23件次初信初访和信访积案,12345工单满意度为100%。五是开展全口径排查重点信访人员工作,上报市联席办以加强稳控监管。

十一、关于“基金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将工伤保险费率不足以及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补收发送税务部门,并协同税务部门多次进行催告,已到账社保费97.44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协同税务部门做好督促和催缴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二、关于“招标程序不规范”“预算价与审核价悬殊”“工程付款附件要素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向纪检组织报告并申请监督,报送时按要求附决策相关资料及招标采购公告、文件或具体方案。二是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单位和工程审核单位的审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立即查漏补缺,完善工程付款附件,补齐欠缺材料。

十三、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接受处分,今后将对工程建设相关单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十四、关于“先行文请示后开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向纪检组织报告并申请监督,报送时按要求附决策相关资料。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后向市委组织部提请干部选拔配备相关事项。三是“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告。 

十五、关于“会议研究意见与后续落实意见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使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防止腐败发生。三是已对南办公区物业重新招标。

十六、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行为(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控出差审批流程,严控维修、加油费用,定期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登记申请制度,确保公务用车费用得到控制。

十七、关于“工作餐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工作餐报销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餐管理。工作餐申请必须事前填写工作餐申请审批单,详细说明用餐事由、用餐时间、用餐地点、用餐人数及姓名、用餐标准等内容,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事由确实申请工作餐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分别不得超过20元、40元和40元,并严格执行“三限一打”要求。

十八、关于“劳动监察大队现使用办公用房为原医保局大楼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在市区范围内寻找合适办公场所,主动向市政府、机关事务处汇报,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整体搬迁至合适场所。二是提请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和国资公司等部门会商,尽早解押,完善相关办公用房使用手续。

十九、关于“少数人员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去向牌每日及时调整。深入排查整改,开展提醒谈话,聚力防微杜渐,强化作风建设。

二十、关于“行风监督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对症施策,抓好制度的有效执行,实现行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对通报的问题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被通报的较严重的问题,要围绕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执行纪律等方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查纠整改效果。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进一步健全督查体系,拓展督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督查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凡是违反有关规定、屡禁不止、造成负面舆情和恶劣影响的、办事群众反映强烈的窗口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二十一、关于“优化服务质效提升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被投诉的工作人员,立行立改。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零容忍”。

二十二、关于“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深刻反省、积极整改,及时规范法律文本格式,加强对案涉科室、单位提交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核查、把关,确保法律文书规范、严谨,暂未有群众、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反映我局提交的复议案件、诉讼案件法律文书存在不规范、不严谨情形。

二十三、关于“超范围慰问”“采购询价流于形式”“佐证附件资料不全”“合同履行不严格”“混淆使用行政经费与往来款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坚决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清退违规款。针对“超范围慰问”问题,2024年春节开始,已经不再对职工直系亲属患病住院进行慰问;针对“采购询价流于形式”问题,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严格审查与询价单位组织机构,杜绝询价流于形式;针对“佐证附件资料不全”问题,已将登报公告明细附件、办公用品明细清单等佐证完整附于凭证后;针对“合同履行不严格”问题,已按合同约定,附考核相关手续;针对“混淆使用行政经费与往来款项”的问题,已将常熟农商行转来的电费及时转入专项结算账户,用于缴纳南办公区电费。

二十四、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今年重要时间节点,派驻组长、党委书记通过局务会、党委会开展集中谈话3次。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一把手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创树党建品牌,建设“人社文化”实施方案》,创新党员教育活动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充分挖掘身边事例针对性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提升党建工作在考核中的比重,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考核。三是进一步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心谈话的力度,开展节前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强调节假日廉政纪律要求,及时完善提醒谈话记录。4月以来,人社局相继开展多项活动,比如“510”警示教育暨“好家风 好人生”沉浸式家风课堂活动、“赓续红色血脉 永葆廉洁初心”廉政实境教育活动等等。2023年以来,重要时间节点必开展谈心谈话,开展节前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强调节假日廉政纪律要求,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十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工作。二是局党委加强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督促,对2020年以来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十六、关于“派驻监督深度、精准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二是对二审判决我们已向省法院申请再审,近期将会出判决结果。今后将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履职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二十七、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查,强化党建考核。3月15日印发了东人社委〔2024〕13号《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并于4月1日至4月3日,由局机关党总支牵头,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抽调人员,对人社局党委7个党支部进行了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主要督查内容包括各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记录、支部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方案、一季度党员统一活动日开展情况、党员冬训活动开展情况等。二是对各支部开展约谈提醒,确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建活动扎实开展,短板整改持续推进,创新活力全面彰显。

二十八、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班子示范带头,全面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二是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职尽责、示范带头抓党建,全面压实人社系统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强化人社系统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以“强基础、抓规范、促提升”为重点,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三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3月19日印发了东人社委〔2024〕16号《关于印发〈市人社系统党建考核办法〉的通知》。

二十九、关于“党费核定金额与收缴金额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相关制度规定,落实责任、夯实基础、规范工作流程。

三十、关于“对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情况未及时在全局工作会议及支部党员大会予以通报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镜鉴作用,通报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自警自省,不逾底线。

三十一、关于“超额度使用编外人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新招聘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将陆续减少编外人员的使用。

三十二、关于“2019年上轮巡察指出留用退休人员并发放工资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留用人员,局党委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到位,清退相关留用人员并停发工资补助。下一步,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

三十三、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排查,对局系统在编人员混岗混编情况通过轮岗交流等方式进行清理整改,同时选拔配备了年轻干部,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9561004;电子邮箱:dtrsj89561004@163.com。

 

 

中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