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9月18日至10月14日对市供销总社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供销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组织学习存在随意性”问题的整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基层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按时做好学习记录和开展学习研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东台供销”分享学习成果,冬训期间,组织总社机关6名同志撰写金句学习感悟,并发布在公众号上。
(2)关于“集体学习研讨次数不足”问题的整改: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活动,对照每月发放的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学习研讨。今年已按序时完成中心组学习8次,交流研讨4次。
(3)关于“学习强国参学率不高”问题的整改: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开展自学活动,加大平台投稿量,学习强国平台已采用稿件1篇。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凭证重要附件不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对支付凭证的审核力度,确保附件资料齐全。
(2)关于“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财务审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大额资金使用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3)关于“申报‘三重一大’事项手续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完善《东台市供销合作总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强化“三重一大”申报手续的日常管理,凡要素不齐全的一律不得盖章申报,进一步细化公章使用管理环节的岗位职责。
3.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开票报支时间早于业务发生时间”问题的整改:总社党委已对广山社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并在财务内审工作中,加大对基层社工程款支付审查力度,督促该社强化合同意识,规范支出票据管理。
(2)关于“工程款支付给个人”问题的整改:总社党委已对新街社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并在财务内审工作中,加大对基层社工程资金使用审查力度,督促该社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
(3)关于“提前支付工程尾款”问题的整改:市纪委已对五烈社原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财务内审工作中,加大对基层社工程资金使用审查力度,督促该社按合同规范支付工程款。
4.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出差审批制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东台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市总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公务出差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加大公务出差审批手续的审核力度,凡要素不齐全的费用不得报批。
(2)关于“差旅费报支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东台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市总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大差旅费报支手续的审核力度,凡要素不齐全的费用不得报批。
(3)关于“租用社会车辆手续不健全”问题的整改:加大对车辆费用支出的审核力度,严把车辆费用支出的审核关。2023年9月起,与有资质的社会车辆租赁公司签订固定租赁合同,确保手续健全。2024年4月起,严格执行市公车办出台的《关于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行为(试行)的通知》文件,凡租用车辆均在平台申请。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总社机关与供销集团账务区分不清”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费用列支口径,进一步强化费用管理。
(2)关于“凭证附件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加大对费用支出手续的审核力度,严把支出附件资料的完整性,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3)关于“结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现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管理。
(4)关于“使用非规范票据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支出票据审核把关,对未取得合法有效发票或票据使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支,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票据管理。
(5)关于“询价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23年7月19日,党委会研究成立市总社招投标询价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大额支出均有询价手续。同时,财务部门加大对询价采购费用支出手续的审核力度,确保支出手续的完整性。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
(1)关于“制定方案未执行”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方案开展活动,及时做好座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形成规范的党建资料(如:党史学习教育汇编资料类册),并善始善终。
(2)关于“廉政党课次数不足”问题的整改:立行立改,2023年以来,每年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并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和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同步做好材料收集、宣传报道等工作。
(3)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从严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规范开展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执行“会前准备情况呈报单”制度,做好相关记录。2024年1月,已按要求规范开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1)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有疏漏”问题的整改: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与基层单位签订《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和《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在事前动员布置的基础上,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基层党组织、基层社、参控股企业负责同志集中填报《廉洁风险点排查》,提高廉政风险排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2)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立行立改,2023年9月以来,凡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需要派驻组参加的会议均主动邀请派驻组参加。
(3)关于“嵌入式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强化与派驻监督机构工作衔接,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做好日常监督,加大重点工作督办。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风险防控化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新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2024年度)已根据社有企业的特点作个性化调整,明确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台账资料记录和整理,进一步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关于“环保问题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的验收。目前,正处于“回头看”阶段。
(3)关于“资产运营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市总社积极理顺与参控股企业间的股权关系,目前,山羊市场因涉及市政府参与企业重大升级改造投资,各股东资本实际认缴比例待重新确认,相关事宜在持续推进中;润农科技公司与农投公司的股权转让已基本完成,股权转让款已到账,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2.关于“对参控股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组织兼职董事、监事定期汇报较少”问题的整改:行使出资人权利,及时调整、完善参控股企业董事、监事人员,目前市总社提名的民星公司、农资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定期召开参控股企业及兼职董事、监事会议,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2)关于“兼职董事、监事参加参控股企业的董事会较少”问题的整改:根据《公司法》要求,督促参控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完善相关会议资料。目前民星公司、农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召开,会议资料已整理归档,其他参控股企业2023年度会议正在筹备中。
3.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基层社开放办社的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重抓基层社改造提升,分类分批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努力提升基层社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今年重点对南沈灶社原收花站、四灶社三龙站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南沈灶社原收花站改造已基本完成,四灶社三龙站正在改造建设中,预计9月份全部完工。完工后将抓紧对网点的赋能建设,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2)关于“农产品购销龙头企业培育不够”问题的整改:以流通骨干企业新合作公司、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农资公司和三仓等重点基层社为支撑,联合各基层社、各相关条线,努力打造县(市)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努力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利用27家基层社自有资产,共建镇级商贸综合体、超市直营店、村级便利店。已新建新合作便利店邻企店(位于高新区晶澳西侧),计划对2家镇级商贸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六灶店、新农店)。已打造许河东进、弶港闸西、梁垛供销生资门市、三仓洋中为农资示范店。下一步继续加大培植农药标准化示范门店。
(3)关于“农药零差率配供有弱项”问题的整改:加强东供农服公司和基层社的联结,充分发挥全系统农资经营网络健全的优势,确保农资到镇、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力争农药零差率配供面积新增2万亩,并已打造许河东进、弶港闸西、梁垛供销生资门市、三仓洋中为农资示范店。积极推行“农资+”增值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指导农户科学、规范、合理使用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全力支持粮食安全。已完成2024年水稻病虫草防治农药询价采购招标。东供农服公司和基层社正在有序开展化肥农药集采统配、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以及“三夏”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
(4)关于“建成‘县域流通网络服务强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积极转变经营思路,谋划发展。东台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东台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食丰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合作,助力东台电商平台建设,扩大农产品流通,提升品牌影响力。
4.关于“创新担当理念不够深厚”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改革试点成果运用转化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不断放大“时堰模式”“三仓模式”示范效应,引导各基层社结合镇情、社情、农情,在特色农业产业上探索改革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曹丿社提升甜叶菊苗培育基地产业效能,在支持本土特色产业的同时,今年已和新疆、甘肃、山东等地多家合作社签订种植协议近3万亩,育苗基地近3.2亿株甜叶菊苗的移栽、调运任务已顺利完成。今年,时堰社承担省总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试点工作,正在联合溱东社大力实施全程托管和机械作业、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订单式服务,为粮食生产提供全程、高效、绿色服务。
(2)关于“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全系统将坚定信心树牢新时代为农服务行业核心价值观,全力打造多层次的为农服务核心带动力。一是强化政策导向。通过年薪制、目标责任书、相关考核办法等具体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项目支持。总社将加大力度对接上级社及有关部门,争取奖补政策支持。对“边小微亏”网点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搞好规划,分类赋能。三是强化政策指导。要求各基层社认真对照全国总社印发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手册(试行)》,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加大开放办社政策实施力度,推进供销合作社经营优势与市场资源互补融合,共建产业和服务项目,提高乡村振兴参与度,做到农民有需求的地方,就有供销合作社的网点和服务。
5.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往来款项核对清收不彻底”问题的整改:通过对集团公司的往来梳理核对,经总社党委会研究批准同意,相关账务已进行会计处理;通过核对基层社往来款项,现7个基层社往来余额与集团公司账面余额一致。
(2)关于“个别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的整改:已与当事人杨忠斌进行了账务核对,并向当事人追收大部分欠款6.50万元,2024年12月底将剩余欠款追收到位。
(3)关于“资金转个人银行卡进行结算”问题的整改:完善市总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结算管控,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管理,2024年已经减少现金结算,能转账支付的均实行转账支付。
(4)关于“资产资源闲置,少数资产处置无溢价”问题的整改:借力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行动,根据低效闲置资产具体情况,制定了“一资一策”盘活方案,利用多途径宣传,扩大影响,采取投资人现状承租、供销社维修改造出租、投资人带资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目前富安社宝塔花仓、台城社宿舍等7处闲置资产招租到位。供销总社四楼已公开发布招租公告,目前无人报名。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列支办公大楼花草租赁费用”问题的整改:立知立改,2023年9月,机关所有公共区域的花草租赁合同已终止。同时,提醒相关科室同志要及时学习上级最新文件精神,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2)关于“列支吊唁用草纸费用”问题的整改:提醒相关科室要及时学习上级最新要求,经办同志要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财务部门加大费用支出的把关力度,对不符合列支要求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3)关于“使用非在职人员拟制文稿并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及时选拔任用机关年轻同志,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通过股级干部选拔,2名年轻同志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配强办公室人手。同时,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拟定切实的聘用合同,进一步规范用人办法。
(4)关于“接待费用支出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明确专人负责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财务部门强化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公务接待的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三单一函”齐全。
(5)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加强会议记录的学习,党委会坚持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态制度,按实做好记录。今年以来,未再出现过“一致同意”代表班子表态的现象。
(6)关于“联系基层不够”问题的整改:制定基层调研工作方案,组织机关同志下基层,及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监事会办公室牵头,围绕“时堰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人才梯队建设迟缓”问题的整改: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今年招聘新进参公人员2名已入职,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针对基层社人员老化问题,根据各基层单位实际情况,计划多形式公开选聘、逐步引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后备干部,以缓解人才梯队建设迟缓的突出矛盾。
(2)关于“未及时配备监事会办公室专职在编人员”问题的整改:根据单位在编人员实际情况,于2023年9月配备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3)关于“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4)关于“存在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现象”问题的整改: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暨机关全体人员重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加深领会构建双线运行体系的顶层方案,进一步理清市总社与(集团)总公司的关系,征集“江苏省东台供销社(集团)总公司”章程修改建议。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探索构建“一县一社”的社有资产经营监管机制。在避免占用参控股企业人才资源的同时,拟推行(集团)总公司与全资基层社的人员交流,并制订完善的岗位职责,理顺人事关系,加速全系统人才培育。鉴于总社机关空编少人的实际情况,加强衔接协调,今年新招聘的2名参公人员已入职,将进一步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5)关于“存在退休人员留用现象”问题的整改:鉴于系统人才青黄不接现状,正在拟定符合系统实际的用人办法,并督促各基层单位及时清退不必要的留用人员。目前,已清退留用人员3人,后续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类分批解决退休人员留用问题。
8.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清仓见底、攻坚克难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11个党支部基本处于瘫痪状态’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带头作用,组织支部书记参加总社党委的各类活动与会议,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基层党员。加大与市委组织部门、改制破产企业党员所在社区的对接沟通力度,会商解决改制破产企业党组织建设问题,努力破解破产清算企业党建工作难题。
(2)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严格对照东巡办〔2024〕6号文要求,根据时间节点做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已按序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整改工作方案。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及时整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聚焦巡察审计发现的短板弱项,更新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做好日常监督,加大重点工作督办。三是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围绕“一二三四”东台供销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加强改革试点成果运用转化,不断提升为农综合服务水平,在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服务农业强市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四是统筹谋划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用人办法,加大公开招聘、后备干部储备等工作力度,逐步解决违规借用人员问题。以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五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管理。积极破解11个改制破产企业党支部管理问题,主动与市委组织部、东台镇及其有关社区对接沟通,及早将改制破产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所在社区或者长期居住地,方便党员日常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5032121;邮政信箱:东台市东台镇金海东路2号,邮编:224200;电子邮箱:jsdtgxs@163.com。
中共东台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