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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24

据盐城市委联动巡察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东台市委联动巡察组2023年4月25日至6月30日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开展联动巡察2023年12月29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止目前,下列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制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研讨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论述进行研讨、交流,坚决将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农业农村部门落到实处。

2)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习内容,开展集体研讨。制定《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学习计划,组织全面学习。结合党员冬训,局党委书记、局长就《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局系统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3)班子成员针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存在的短板不足,各自结合工作分工,拟定调研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

4)全面系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和盐城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农业强省、农业强市等精神与上级文件中农业各条线工作要点,牵头起草“东台市委一号文件”,严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 关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依照农业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大规模龙头企业培育力度,2023年开票销售额超5亿元的农业企业突破至6家。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的政策意见,持续加快全产业链发展。组织宇航食品、恒禾丰食品积极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力争2024年农业重点产业链开票销售达105亿元以上。

2)多措并举,加大种业振兴落实力度。一是制定支持种业振兴相关奖补政策对当年在新品种选育和新品种权保护上取得突破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给予奖补对新创成的省级特色优势种苗中心的企业给予奖补。二是充分发挥育种人才优势推动江苏中禾种业和江苏沿江地区农科所等育种创新团队深度合作,“丰糯99”新品种获得了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权联合选育的杂交玉米新品种“苏玉902”通过了省审定。在食丰盈综合体二楼新建种子创新实验室。三是制定特色优势种苗中心(企业)建设补助实施方案,支持特色优势种苗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提高种苗生产经营与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经营企业完善加工厂房、检验室、仓库、自有品种等必备条件,向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向发展。

3)围绕品牌创建,提升绿优供给水平。一是大力发展精深加工绿色食品企业,全市精深加工绿色食品企业5家,2家已申报提升为精深加工绿色食品企业。二是扩大畜水绿色产品数量,争取东台市海泰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紫菜等水产品养殖主体申报绿色食品。三是续展企业确保应续尽续,进一步挖掘到期续展企业的增报潜力。四是鼓励主体进行新申报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131省绿优基地26个,国家标准化原料基地3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9个全市绿优比重达79.18%

4)加强对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宣传推介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结合省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清洁能源使用等进行奖补政策倾斜。目前全市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达12.6台,全市710台烘干机中,使用清洁能源的占比73%。

3. 关于“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针对性制定并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理论学习计划,增强开展主题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严格按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及时收集、报送有关材料。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分工单位制度,局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挂钩联系单位的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会,进行沟通交流和督查指导。局党委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对局属各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督查指导,机关党总支及所属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检视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党委会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对当前局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局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

2)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推动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报告中,严格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3)持续用好东台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平台载体,登载内容和阅读点击量在市直部门名列前茅,正面宣传影响力不断增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考核督查,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东台农业影响力。

4)制定《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大检查,维护局系统网络安全。我局明确专人每天关注热点舆情,2023年被市委表彰为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5.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研讨和工作部署。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委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填写《“两个责任”履职手册》,及时送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班子成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常抓常管。

3)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对支出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调整。

4)组织局系统各科室、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5)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对局系统存在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

6. 关于“执行各项规定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专人对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格履行公务用车报批手续,未报批一律不予安排公务用车,已使用未报批的公务用车费用不得报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用车频次,尽量拼车出行。向市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备案同意租用的社会车辆,结算价格明显低于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其他部门单位,进一步压降用车费用。

2)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关于“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的规定,对工会会员应缴工会会费进行了重新测算,并按照规定标准在工资中代扣缴纳。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报支租金、租车等费用,非特殊情况,不隔年结算或提前支付相关费用。

4)机关文印服务已于2022年11月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询价,并签订了《机关外出文印服务合同》2024年东台市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服务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公开询价工作,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依规进行费用拨付,确保吊船相关费用的合理使用。2022年渔政执法燃油补助项目,已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多人实施现场拍照出具出库记录并盖章等方式方法推进落实,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使用2023年渔政执法燃油专项资金的使用,已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意向,并完成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5)已与国资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对此类属于费用性往来的应收账款,按规定进行了账目调整。

6)所有罚没收入、单位往来全部经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开票入账,现在已不存在手写罚没收入收据的情况。

7)已建立劳务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方案,从2024年1月开始按照考核方案,对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工作情况、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测评,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

8)结合全市国有资产清查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局系统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做到排查对象、资产类别、底数实情“三个全覆盖”盘清有资产使用状况和使用方向,未入账的资产全面梳理并登记入账,确保安全完整,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益打好坚实基础针对清查出的账外、闲置和问题资产,我局制定了《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闲置资产、账外资产、待审批核销资产和问题资产一资一策、分类制定盘活措施。

9)及时落实相关镇区组织村居对相关违规入保名单进行核销已核销完毕。

7. 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党委专题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按照培训计划,举办了党务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局系统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规范党建事项的研究。

2)修订完善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机关管理综合规定,严格机关内部管理,推动模范机关建设。

3)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三重一大”等事项的讨论研究程序,坚持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态制度。

4)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分管的条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三农”工作持续向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行业秩序明显改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8.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严肃”问题的整改。

1)局党委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市委联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能够认真查摆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能够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建立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局属各总支、支部制度,督查推动组织生活会正常、严肃的开展。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下列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我市积极向上争取项目,2023年度建设12万亩高标准农田。研究制定了《东台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3-2035年)初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位于盐城前列,切实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以设施蔬菜地、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等区域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耕地质量监测布局。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农民应用有机肥,全年计划推广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6万亩,已完成1.49万亩。江苏中禾种业江苏沿江地区农科所合作的“丰糯99”新品种获得了部新品种权中禾种业种子智能生产加工线正在建设中。组织农技人员和专家分作物、分灾种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包区包片开展技术服务;认真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所有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保证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真正让农民得实惠。

2)严格落实渔船专项监管,出台《东台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在春节、“两会”期间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检查、整改形成闭环。持续抓好渔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针对隐形借名登记渔船和非法租赁渔船问题,坚持长期抓、反复抓、铁腕治,摸排出隐性借名登记渔船5艘和非法租赁渔船3艘,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置。加强渔船安全宣传,印发渔船安全出海“五必须五严禁”和渔港渔船消防“十条”各600份,出台《2024年度渔业安全生产设备配备要求告知书》,在渔民群和渔港码头等地广泛宣传。

3)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共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宣讲会23场次,共计培训1450人;农机行政处罚14起;年度检验农机具4197台,年检数量列盐城前三。2024年继续实现安全生产培训17个镇区全覆盖,截至3月中旬,农机安全生产已培训10个镇区,已检验机具1051台,检验率超25%。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机具直接投入作业、超速驾驶、违法载人、违反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机具年检与购机补贴及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挂钩,确保年检率持续位于盐城前列。

2. 关于“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坚持“全域整治、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常态化组织村庄清洁行动。出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路、河、房、田、集镇、公共设“六位一体”综合整治,健全“政府+村集体+农民+社会力量”运行模式,每个自然村管护资金提升到14万元,其中列入市财政预算10万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扮靓家园迎元旦”和“家家户户齐动员 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明显升。

2)采取明察暗访、抽查验收、电话回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改厕技术标准和进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交办单”,限期整改到位。2023年度,我市顺利完成改厕目标任务,户厕改造工作考核列全盐城第一等次。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即建即管的原则,将户厕改造与管护体系建设同步推进,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东台市农村户厕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市、镇、村”三级管护网络,由镇级配备粪污清掏队和专业维修队,建立粪污处理利用体系,有效处理粪污。同时把农村户厕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季度考核,与管护经费拨款挂钩,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满意一户”。

3)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调度、督查、推进和考核,住建、农业农村、城投分别牵头微动力设施、改厕、接管工作,各镇区配合实施的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底,完成4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明确市住建局为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市水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专业运维单位,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纳入专业运维,农村生活污治理工作位列盐城前列。

4)牵头制定《东台市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一是推问题整改。镇(区、场)自排查的1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9个市攻坚办交办的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我局暗访督查发现的9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0个。同时,推动全市养殖场安装粪污处理监控,并“东农云”平台联网,已安装视频监控2683个。二是开展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落实镇(区、场)建设任务,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支持南沈灶、唐洋和许河镇率先推进收运体系建设试点。三是推进技改升级。引导养殖场户引进先进养殖设备、节水设备、粪污处理设备,从源头上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2023年引导近30个养殖场进行技改升级,2024年拟再引导一批养殖场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动员一批问题突出的养殖场户关闭息养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联合开展评估分析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跟踪曝光一批污染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滞后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约谈。

5)初步建立市有回收中心、镇有回收站、村有回收点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负责规模种植大户、镇回收网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工作。各网点统一建立回收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回收工作常态化开展。印发《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提示函》,强化回收处置监管,压实回收主体责任。以农药经营门店续证检查为契机,强化门店落实回收责任,进一步规范记录回收台账。全市累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90吨、回收处理率100%,涉农乡镇回收覆盖率100%,在省级回收评价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2024年2月,制定了农用固废回收治理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纳入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东台市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四减四治两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镇区提升回收体系建设,强化站点规范运行管理。

3. 关于“机构改革成果转化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局党委通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高素质“三农”干部队伍,全面消除原市委农办、农委、农开局人员各成一块的固化认识,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总目标,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强村富民等各项工作,实干为先、勇争一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市农业农村局先后获评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2)严格按规定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市农技推广中心内设各站负责人不再按“双肩挑”原则聘用职称。与市职称管理部门主动对接,对现有职称聘用人员进行“回头看”,对超编聘用情况只减不增、逐步消化。将原由种子管理站承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渔业技术指导站承担的“水产苗种生产审批”2个行政许可事项,分别移交给局科教科(种业管理科)和渔业科,统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负责受理、发证做到政事分开

3)已将原由执法局海洋中队承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剥离,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受理、发证。植保站承担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执法局动监中队承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执法局淡水中队承担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执法局海洋中队承担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执法局农机中队承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6个行政许可事项,是法律法规授权给相关单位实施,且从事许可的人员必须具备植物检疫员、官方兽医、船检员、农机监理员和考试员等专业资格,上述许可事项省市一直执行,无法完全剥离。

为降低廉政风险,将从事许可的人员不参与执法工作。目前,植物检疫的许可职能由植保站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由执法局种植业中队承担;动物检疫的许可职能根据有关规定由各乡镇农业农村局官方兽医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由执法局动监中队承担;水产苗种检疫、船舶检验、农机监理等4个许可事项,从事许可人员相对固定,不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4. 关于“行政执法随意性过大”问题的整改。

1)我局农业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数现位于盐城前列,2023年有3人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法力量持续增强。定期组织所有条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共用法法律,学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

2)在农业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处罚的幅度严格按照《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执行。对涉及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事项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参照《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执行。对重大复杂案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均进行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责任,确定法制审核流程,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会审和执法局综合科、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科三级审查制度,开展案件自查、交叉互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裁量合理杜绝执法不严谨的现象。针对现场查处的渔获物、网具、船舶等,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了本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内容、方式、期限及与执法信息相关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分工和程序等。依据《江苏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建立健全了执法记录制度。对涉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执法机构变化、执法人员等变动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并制作上墙,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弶港海洋渔政中队办证大厅公示内容现已全部更新。

5. 关于“涉农领域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已会同财政、农业保险等部门,制定了《农业灾害数据与资金管理制度(试行)》,构建更加均衡分配制度。

2)一是落实镇级项目物资发放的核查责任,建立完善的发放记录和台账资料;二是建立镇级自查、第三方抽查、部门联合复查三级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物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物资发放到位;三是对近三年免费发放给广大种植户的普惠型项目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今后,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物资采购发放过程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3)加大高标准农田项目督查指导力度,对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工作。对2020年度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拨付款项。对市级层面发现问题全部实行闭环管理,按要求整改到位。统一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避免出现项目建设内定、垄断现象,确保土壤普查规范有序开展。

6.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办公室牵头指导基层党组织正在按要求进行换届选举,渔舍农场党支部、贝管所党支部已配齐支委班子;黄海原种场党支部、沿海新林场党支部、蚕桑中心党支部已实施增选支委工作;机关老干部党总支、兽医站党支部已改选,支委人数5人;农干校党支部原校长已到龄免职,其支部书记职务待局党委会研究免去,由新任校长担任,新的支部委员会人数为奇数。

2)各基层党组织能够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局党委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纠正个别党组织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现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3)各基层党组织能够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贝管所、执法局党支部改选不规范现象已及时纠正,切实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4)加强与市委组织部门的请示沟通,熟知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指导局系统各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培养党员发展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按要求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在纠正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同时,及时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5)各基层党组织能够严格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按规定要求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各基层党组织能够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党员民评登记表各栏目内容完整准确填报。

7. 关于“选人用人和机构编制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鉴于局系统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的情况,自市委联动巡察以来,加大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力度,2023年8月份新进公务员7人、事业人员11人,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梯次。按照市委组织部门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有关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除了近5年将要退休的干部外,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干部正在逐步进行科学合理的交流安排。

2)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已按规定对有关任用干部完善了廉政鉴定、档案审核等工作。

3)已按规定要求对长期借用的梁垛、富安、弶港、五烈等

镇人员有序返回了原单位。市委联动巡察后,正在逐步加大机关行政科室工作人员招考力度,减少部门内借用人员,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4)通过引导和激励,局系统高级职称人员,特别是正高职称人员能够正常开展专业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或奖项,不同程度上发挥了其专业特长和作用。

5)严格规范年度考核工作,经与市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请示沟通,对违反规定的考核结果及时进行了纠正,并清退了违规发放的综合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 关于“整改工作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能够严格按规定要求订阅党报党刊,严禁无依据订阅非党报党刊,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形成长效常态。规范研究“三重一大”和行政事项,局行政执法案件已一律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研究。

2)持续加大与市委组织部门、改制破产企业党组织所在社区的对接沟通力度,会商解决改制破产企业党组织归属问题,该划转的划转,该撤并的撤并的,从根本上解决党员活动、党费收缴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反思总结,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立足长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力求实现标本兼治。重点针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关键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于2024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农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三是推动机构改革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执法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规范涉农领域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监管;六是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健全支部班子,筑牢战斗堡垒;七是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借用人员,解决好混岗问题;八是协调破解改制破产企业党员管理问题积极与市委组织部、东台镇及其有关社区对接沟通,及早将改制破产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所在社区或者长期居住地,保证党员得到有效管理。我们将自觉把推动巡察整改与当前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9561206;邮政信箱:东台市广场路6号1206办公室,邮编224200;电子邮箱:106159461@qq.com。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