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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台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5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12

根据省委巡视组统一安排,东台市委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4月25日至6月28日对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情况后,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于2023年11月17日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班子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联动巡察反馈精神,要求全系统上下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联动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客观准确,切中肯綮,将逐一认真对照,查找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整改工作推进到位。11月20日,教育局成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华平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党委委员吴志刚负责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通过上下联动,靶向发力,全面推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教育局党委专门印发《关于做好联动巡察东台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整改工作的通知》(东教委发[2023]52号),进一步明确整改具体措施,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整改时间节点和牵头责任人。12月13日,教育局党委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联动巡察反馈意见,党委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务求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联动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好领导、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教育局党委对学校食堂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监督管理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一是突出学为先导。教育局党委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每学期深入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学校食堂工作的决策部署至少2次并进行讨论,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进一步提高公办义务教育食堂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动态研判。教育局党委将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作为党委重点工作,及时研判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学期专题研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相关工作至少2次。三是完善包保机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包保挂钩机制,落实局班子成员包保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责任,督促学校食堂改进提升。要求班子成员到学校检查工作时,与学生一同就餐,深入了解学生伙食状况和需求,全面掌握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手信息。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监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市学校食堂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五是用好信息平台。落实专人负责阳光平台监管工作,督促各学校及时处理阳光平台出现的预警信息,对学校上传信息不真实、不及时等问题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六是强化内部审计。将学校食堂财务审计列入年度教育内审工作计划,通过聘请第三方审计、局内部审计等方式,加大学校食堂财务审计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七是提升设施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勤工俭学办公室下沉一线,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根据上级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的新要求,努力提升食堂基础设施条件。

2关于“学校履行食堂管理主体责任不力,执行制度规定存在打折扣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抓责任落实,确保责任状签订的严肃性。对有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加强督查和考核。(2023年秋学期已经对17所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进行经营模式改革,由国企向相关学校提供“净菜配送+食堂加工”配餐服务。市教育局制定了“监管八条”,要求学校加强食堂工作监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二是紧盯“关键少数”,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部分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学校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学校主要负责人每日巡查和陪餐制度。三是坚持群策群力,加强学校食堂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学校食堂管理责任,要求学校班子成员在会议上积极对食堂管理建言献策,充分发表意见,切实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四是充实管理力量,加强食堂管理队伍建设。要求相关学校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将更多的年轻教师充实到学校食堂管理队伍中去。从2023年秋学期开始,部分学校安排所有教师全员参与食堂食材验收等管理工作。五是针对岗位特点,严格防控廉政风险。要求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做好学校食堂关键岗位分设工作。部分学校于2023年秋学期将司务长与食堂采购岗位分设,将食堂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六是明确年限要求,加强关键岗位交流轮岗。明确学校食堂管理关键岗位不超过规定年限,司务长、保管员、采购员等关键岗位超过规定年限的要进行轮岗。

3关于“安全卫生意识不强,食堂工作流程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周培训一次,每次培训不少于一小时,全面掌握学校食堂规范操作流程。有关学校食堂从2023年秋学期由国企经营,学校监督企业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系统全面。二是规范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年龄。要求不得使用年龄偏大的食堂从业人员。同时加强卫生知识宣传,监督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流程。各学校坚持立行立改,把食堂劳务通过招标方式由餐饮公司提供,明确用工人员不超过60周岁。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要求操作人员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材、餐具的清洗,确保达到安全卫生要求。有关学校从2023年秋学期起食堂由国企经营,学校安排专人对企业派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监管,监督操作人员规范食材、餐具的清洗,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四是提升食堂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严禁使用无票无证的食材,加强厨师烹饪技术的培训,提高厨师烹饪水平。部分学校从2021年秋学期开始,不再采购无票证农户的蔬菜,招标使用票证齐全的大型超市食材。五是加强食堂环境卫生整洁。部分学校做到立行立改,加强食堂环境管理,确保食堂清洁、卫生,及时更换破旧设施设备,及时增加防虫防蝇设备设施。六是积极消除食材安全隐患。要求科学制订菜谱,使用无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有关学校高度重视,做到立行立改,从发现问题的次日起不再采购鱼类等食材。

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把控食堂关键工作环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食堂监管力量投入。要求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食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有关学校做到立行立改,将担任主课教师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二是严把食材出入库关。加强食材采购验收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严密手续,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规章,全面实行食材“双人验收”制度。2023年秋学期,部分学校食堂由国企负责经营,学校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学校安排人员做好食材的验收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要求学校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坚持持证上岗。部分学校2023年秋学期开始由国企负责经营,学校监管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监督企业每日认真做好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四是规范食堂留样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和保管制度,做到全品种留样,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25克,按双人双锁要求,专柜冷藏保存时间达到48小时以上。五是严把食材质量验收关。对个别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把好食材质量验收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5、关于“落实招投标文件精神有差距,食堂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招标制度。要求学校食堂劳务和食材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确保价格公开透明。部分学校立行立改,2023年秋学期已按规范程序对食材、劳务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严肃招标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标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三是严格审查投标商资料。严格审查招投标资料,坚决杜绝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形。相关学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2023年秋学期劳务招标时,对投标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杜绝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要求。四是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对部分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投标方不足三家时不得开标。五是积极履行执行合同,维护合同严肃性。要求招标条款与合同条款相一致,并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履约保证金。

6、关于“执行财务管理不严肃,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非现金结算制度。要求食堂会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必须转账。教育局于2023年9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办【2023】151号),规范所有中小学使用现金范围(含食堂)。二是规范食堂支出票据。要求食堂会计、司务长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不得白条入账。三是规范食堂结算行为。要求食堂会计付款时严格根据合同签约方支付,开票人与收款人一致。教育局于2023年9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办【2023】151号),明确规定“支付的收款单位须与经济事项合同单位、开票单位三方一致”。四是严禁公款私存。对个别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五是严禁违规通过食堂发放教师补助。要求相关学校停止发放就餐费用,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7、关于“学校食堂支出费用不合规,存在挤占学生伙食费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查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与食堂无关项目行为。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与食堂无关项目。二是严格执行就餐人员同菜同价规定。严禁侵占学生利益,在食堂就餐人员必须缴足伙食费,与学生同菜同价。2023年秋学期开始,部分学校食堂由国企负责经营,要求学校加强食堂监管。三是学校据实结算在食堂代办工作餐。要求严格执行代办工作餐据实结算制度,将有关代办工作餐经费拨到食堂,不得侵占学生利益。四是教职工子女在校用餐与其他学生同等收费。相关学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全面梳理排查侵占学生利益问题。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源头管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钱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见成效、不反弹、能持久。巡察期间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就餐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6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涉及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五是严格执行学生伙食费退费制度。教育局于2023年9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办【2023】151号),要求各学校认真执行学生伙食费退费制度。

8、关于“改造提升食堂不够主动积极,基础设施建设等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优化食堂建设布局。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合理布局食堂基础设施。2023年暑期,相关学校对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已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及时立项购置。相关学校已购置了洗消设施,下水道安装了返水装置;个别学校已完成食堂改造,在餐厅入口安装了风幕机。三是推进学校食堂监控全覆盖。要求认真检查食堂监控,确保实现全程监管。相关学校食堂仓库、留样间2023年暑期已安装了监控,做到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全过程监管。四是推进食堂煤改电全面到位。要求各学校立行立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所有学校已完成食堂煤改电。五是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参加食堂创星升级活动。要求按照食堂创星升级标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主动参与食堂创星升级工作,提升食堂管理水平。2023年秋学期,全市有食堂的学校均参与创建星级食堂工作,申报参与率达100%。

        9、关于“民主监督不够深入,影响食堂工作整改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按规范要求成立膳食委员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组建学校膳食委员会,发挥膳食委员会应有的监督作用。相关学校已成立了有学生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在内的膳食委员会,并正常开展活动。二是严格执行膳食委员会工作制度。要求学校正常开展膳食委员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相关学校2023年9月起已正常开展膳食委员会活动,并邀请家长代表到学校食堂参加陪餐。三是落实教职工参与食堂监管。要求教职工代表具有广泛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询价采购、食材验收、出入库等环节都有教职工参与。四是加强民主理财。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民主理财制度,真正发挥民主理财的监督作用。2023年秋学期开始,部分食堂由国企经营,学校已无伙食账。有关学校在巡察中发现食材采购票据未通过民主理财人员审核签字后,学校坚持立行立改,从2022年开始,所有食材采购票据必须通过民主理财人员审核签字。五是提升学校食堂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求学校科学制订学生菜谱,加强食堂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水平,严格执行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满意度测评。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调查中对食堂的建议,积极做好整改工作,规范食堂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加强饭菜和餐具卫生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秋学期起,部分学校食堂已由国企经营,学校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期的集中整改,教育系统聚焦问题导向,动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整改工作距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教育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短板,奋力攻坚克难,持续推动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堂责任体系。要求各学校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履行食堂管理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实施食堂管理书记(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党组织书记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与学校及学校与食堂管理人员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教育局班子成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包保挂钩。学校明确分管食堂的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机制,书记(校长、园长)、每天至少一次深入食堂了解食堂管理情况,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实时监管食堂从业人员操作。加强多方监管,凡举办食堂的学校均成立了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做好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学生伙食质量和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教育局对学校食堂强化督查检查,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教育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安全防范和质量管理有漏洞的学校及时追究责任,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以最严格的标准推进食堂精细化管理。强化招标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招标要求,规范招标程序,完善招标资料,严格制度执行,杜绝微腐败。定期组织学习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度执行。要求严格食材验收、公示、加工等程序,认真管好用好“阳光食堂”监管平台,每天使用的食材与平台信息必须一致,做到全过程视频监控,确保食材加工、学生用餐等公开透明、动态可控、可追可溯。科学制定食堂应急预案,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强化环境提升。结合学校食堂创星升级,开展食堂环境整治提升活动,全力整治食堂环境脏乱差问题,为学生就餐营造舒适温馨的环境。

(三)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要求各学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扎紧制度笼子,推动账务管理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提高食堂会计业务能力。要求学校主办会计兼任食堂会计,或专门配备认真负责、有一定会计基础的食堂会计,学校主办会计每月对食堂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加强指导,食堂会计规范财务核算,及时编制报表。教育局定期组织食堂会计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严格食堂核算管理。要求食堂核算及时准确,制作记账凭证严谨规范。核算时正确界定食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项目及范围,按照《盐城市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扎实做好财产清查,强化现金、银行存款及实物盘点和往来清理。保证食材采购合法合规。原则上除农户直接向学校提供的农产品外,其他一切食材、物资等均需取得正式税务票据。要求凭证附件齐全,批核手续、招投标手续等均作为重要的凭证附件。从严教师就餐管理。要求教师就餐必须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按次、及时足额缴纳伙食费。强化人员轮换。建立健全“多人参与、定期轮换”的约束机制,全面落实食堂司务长、物资保管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年。

(四)全面提高伙食质量。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提高食堂伙食和服务质量,让学生吃得营养健康。开展学生餐质量提升行动。出台《东台市提升学生伙食质量专项行动方案》,从四个方面确保学生伙食质量:一是严把学生菜谱关、食材采购关、加工操作关和学生反馈关,全面提高学生餐质量;二是严肃食堂财经纪律,严禁利用食堂资金发放教职工福利,严禁挤占和挪用学生伙食经费;三是深入开展创星升级活动,加大不定期检查的频次和考核权重;四是开展食堂用餐体验,常态化做好学校领导对伙食质量体验的陪餐工作,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完善伙食收费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学校之间伙食质量不够均衡的问题,教育局对全市面上进行调研,制定指导价,各学校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规范程序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探索优化食材供给方式。坚持需求导向,逐步调整食材供给方式,进一步提高伙食质量,探索国有企业配送净菜供应方式,由大型国有食品加工企业为学生食堂提供净菜,采用流水作业和专业化管理,确保食材配供的质量、数量标准相同,安全更有保障。

教育局党委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将做到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努力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68001515,电子邮箱:13851033000@163.com

 

中共东台市教育局委员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