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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盐都、滨海等地通报信访举报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1-09-03 来源:盐城镜鉴、清廉亭湖

【通报】关于对3起信访举报不实问题典型案例澄清正名的通报

清廉亭湖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锻造一支“看得出、站得出、豁得出”的党员干部队伍,发挥澄清正名的正面激励引导作用,让敢为者轻装上阵,现对3起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并通报如下:

案例一

关于澄清对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张某某“向各镇、街道乱摊派收取软件升级费、维护费”的不实举报

2021年5月,信访人匿名举报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张某某向各镇、街道乱摊派收取软件升级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的“软件升级费、维护费”为我区“村级用工联网监管系统”相关费用。2021年3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正风肃纪镇村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要求,牵头对该系统优化升级,因年初未将该项经费纳入预算,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仍由各镇(街道、经济区)分担升级维护费用。信访反映张某某向各镇、街道乱摊派收取软件升级费、维护费的问题不实。现公开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案例二

关于澄清对南洋镇青墩村党总支书记徐某某“收受村民1万元现金,帮助其办理生活困难户补助”的不实举报

2021年1月,实名信访人举报南洋镇青墩村党总支书记徐某某收受青墩村一组村民房某某1万元现金,帮助其办理生活困难户补助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房某某因孙子患白血病,家庭负担较重,2015年,该户被民政部门纳入低保救助,2020年11月,民政部门核查发现其家庭收入已达标,停发房某某户低保补助待遇,调查未发现徐某某收受村民房某某1万元现金的问题。2021年2月4日,调查组到实名信访人家中当面核实了解,其承认举报问题不实。现公开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案例三

关于澄清对先锋街道东河村四组组长袁某某“擅自将集体农田私自出售给个人”的不实举报

2020年10月,实名信访人举报先锋街道东河村四组组长袁某某,擅自将四组集体农田私自出售给个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东河村四组被征收土地项目为盐城市中低价商品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不存在个人私自出售的问题。2021年1月18日,调查组将调查情况向实名信访人反馈,其对调查结论表示认可。实名信访反映袁某某擅自将集体农田私自出售给个人的问题不实。现公开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上述3起失实举报案例中,有的是因不了解情况而错告,有的是为个人诉求而乱告。这不仅扰乱信访举报秩序,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而且还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公开通报为上述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彰显了区委、区纪委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态度。

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对大力锻造“三出”干部队伍发出了动员令,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提出要发现激励“三出”干部,推动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激情干事、争先进位。区委、区纪委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就是要树立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用组织关爱滋养干事激情,以组织担当激发创业热情,为推动形成激情澎湃、勇立潮头干事创业氛围提供坚强保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受理和调查处置各类信访举报问题,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帮助卸下思想包袱,鼓励大胆干事创业;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者及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信访室)


盐都区纪委通报2起信访举报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盐城镜鉴

近日,盐都区纪委为2名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大力锻造“看得出、站得出、豁得出”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依规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秩序,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对2起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并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秦南镇东方红村村会计朱某某“索要香烟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11月17日,秦南镇秦兴村四组村民沈某某捏造错误事实,通过12388电话举报秦南镇东方红村村会计朱某某,在任秦兴村村会计期间,兑付秦兴村路灯项目工程款时,向举报人即施工方当事人沈某某两次索要香烟的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沈某某与朱某某长期不和,为阻止朱某某当选东方红村村书记,沈某某凭空捏造了错误事实,实名举报了朱某某。调查组与沈某某联系后,沈承认该问题是其虚构的,调查组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关于澄清对盐渎街道花吉村村书记吴某某和村主任陈某某“违规收取礼品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4月21日,盐渎街道花吉村村民丁某某捏造错误事实,通过12388电话举报盐渎街道花吉村村书记吴某某与村主任陈某某(中共党员)违规收取礼品的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不属实。丁某某在花吉村多次承接工程未果,心生怨恨,凭空捏造了错误事实,实名举报了吴某某和陈某某。调查组与丁某某联系后,丁承认该问题是其虚构的,调查组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上述2起失实举报案例,是信访人为报复而实名举报,影响了村(社区)、镇(街道)正常的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利的滥用,背离了举报监督的本质,增加了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干扰了正风反腐有序推进,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

通报指出,全区上下正处于建设“四个示范区”、展现盐都现代化生动模样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更要认真落实好中央有关为基层减负的最新通知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败、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谱写盐都现代化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滨海县纪委通报3起信访举报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盐城镜鉴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树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有激情、遇事敢担当”的鲜明导向,及时主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滨海县纪委监委日前对3起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并进行全县通报。

案例一

澄清对八巨镇永余村组长徐某“收取社保费用未缴纳问题”的不实举报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18日,实名信访人反映其祖母(刘某)于2019年11月将祖孙两人的社保费用共520元在村委会交给了村组长徐某。

2020年11月左右,信访人用支付宝查询,发现自己的社保并未开通。

【纪委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2019年至今县人社局未要求村集体代收代缴村民社保费。

2019年11月份,刘某也没有到永余村委交给村组长徐某现金520元,请徐某代其祖孙俩缴纳社保。

信访人反映的交给徐某520元现金,实际上是于2018年底由徐某代收代缴的刘某及其子郭某的2019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

【调查结果】

实名反映永余村组长徐某收取社保费用未缴纳问题不属实。现公开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案例二

澄清对界牌镇周庄村党总支书记郭某“违规收受礼品”的不实举报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0日,实名信访人举报界牌镇周庄村党总支书记郭某违规收受晏某礼品问题。

【纪委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周庄村村民晏某否认自己请托周庄村党总支书记郭某帮其办事,也否认送过礼品给郭某。

信访人承认因其女儿未能安置在周庄村新型社区而虚假举报。

【调查结果】

反映界牌镇周庄村党总支书记郭某违规收受礼品问题不实。现公开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案例三

澄清对天场镇海关村党总支书记张某“索贿问题”的不实举报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31日,实名信访人举报其兄于2021年2月20日在电话咨询海关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有关建房事情时,张某表示送条香烟就帮其处理的问题。

【纪委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2021年2月20日,信访人因违规加盖房屋被天场镇村建办现场责令停工。

信访人兄长在当天打电话给村综治专干郭某,请村里帮忙协调处理信访人加盖房屋的事情。

随后,张某和郭某等四人到施工现场协调处理该事。

当日,信访人兄长并未打电话给张某请求村里协调处理信访人加盖房屋事情,因此张某并不存在向信访人索贿的问题。

【调查结果】

反映海关村党总支书记张某索贿问题不属实。现公开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上述3起错告和诬告案例,扰乱举报秩序,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现通过公开通报为上述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对锻造“看得出、站得出、豁得出”的干部队伍发出了动员令,县十三次党代会也对强化队伍建设提出“坚决破除求全责备、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观念,锤炼担当作为‘铁肩膀’”的用人导向,县委、县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担当,以组织作为促进干部作为,以对干部负责、为干部担当,为广大党员干部甩开膀子大胆干事提供信心支撑。

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有诬必究”原则,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还清白者以清白,帮助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让他们轻装上阵,重燃干事创业激情,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者及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努力营造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滨海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