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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委监委机关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六条措施

时间:2019-07-16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盐城市委“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现结合盐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实际,就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严控发文数量。对一般性工作部署事项,减少正式发文,通过电话、邮箱、便函、内网通知等多种形式办理。对于上级纪委监委和盐城市委发至县级的文件,除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再以文件转发文件或再制定配套文件。2019年,下发至县级的文件比2018年减少35%,目标控制在60件以内。

二、压缩文件篇幅。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控制文件篇幅,在起草、审核、审议各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原则上向上级纪委监委和盐城市委呈报的综合报告篇幅控制在4500字以内,专项报告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一般性工作会议贯彻情况,主要以信息形式报送。全委只保留盐城纪检监察信息一种刊物,其余简报资料一律整合或取消。

三、切实改进会风。以盐城市纪委监委名义召开的工作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一般工作性会议原则上不要求市、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镇(街道)纪委同志参加。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召开小范围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减少会议发言交流,确有必要的,发言人数控制5人以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规范督查检查。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加强对中央和省、盐城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大幅度精简压缩一般性督查检查事项。全委各部门需就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检查、调研督导的,应按程序报委主要领导同意。鼓励同类事项合并进行督查检查,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盐城市纪委监委开展督查检查,涉及县(市、区)同类事项的合并进行。

五、优化考核方式。科学合理设置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考核指标,提高定量指标比重,大幅减少查阅台账资料的指标内容。强化结果导向,注重落实成效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大力推进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成果的共享和运用,最大限度减少基层重复性报送材料。

六、改进调查研究。盐城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全委各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完成1至2项专题调研任务。多采取调研小组的形式,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短平快调研,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合理安排调研时间、路线、方式和人员,不增加基层负担。

盐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专项工作,在盐城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盐城市纪委办公室牵头,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等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部门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讲政治、强担当、比业绩”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寻找根源、抓好整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实实在在成效。